新泰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,为全市党政机关、社会组织、企事业单位、团体或个人公务用车提供服务。
自1994年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《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》,公车改革不断发出新强音。2011年9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,进一步降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采购价格,明确要求排气量不超过1.8升,价格不超过18万元;2012年6月,国务院令第621号公布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》,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;2014年7月,两办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和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公车改革在全国各地已普遍开展。
为满足公车改革后车改单位公务用车需求,市公交公司出资成立了“新泰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”,以车辆租赁方式为党政机关、企事业等车改部门单位公务出行用车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公司管理机构健全,制度完善,智能管理设施齐全,技术先进,自选导航、GPS定位,租赁业务规范。
本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经过工商、税务注册登记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务用车服务企业,备有轿车、商务车、“大、中、小”客车等多种类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乘用车供用户选择;租赁服务方式灵活,可长期租赁也可以单车次租赁;可裸车租赁,也可以派司机租赁;行驶里程(国内)长短途不限,服务时间不限;定制、定向租车、预约上门服务、即时电话租车均可。公司一贯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工作方针,服务行为规范。双方协商确定租赁费用价格。截止2014年9月,已与多个乡镇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中长期车辆租赁合同关系。
公司驻址:山东省新泰市向阳路339号(市公交公司院内)。
联系电话:0538-7260888 |